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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6: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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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绵阳基地委托,拟对绵阳基地现场供应气站租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Z2425001

二、招标项目:绵阳基地建设项目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招标项目简介:

4.1  本次招标的是现场制氮供气服务,主要内容为:提供工厂生产所需高纯氮气以及压缩空气产品,要求气体供应商自行投资、设计、制造/采购、安装、调试、运行、管理和维护全套相关的生产设施,为招标单位供应符合要求的气体产品,并确保其供气设施持续、稳定、合格,整个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4.2  设备参数要求:制氮量3000Nm3/h,氮含量≥99.99%N2,压力≥0.7Mpa;压缩空气5500Nm3/h,露点≤-40℃,压力≥0.7Mpa。

4.3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本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1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报名时提供),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

5.2投标人须提供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的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报名时尽量提供)。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连续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5.3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本项目实施的相应的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5.4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筑类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上人员经验须提供业绩清单证明及投标人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5.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报名时提供);

5.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记录(报名时提供);

5.7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5.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9 2020年至今,投标人在国内新签订现场供气制氮项目不少于3个,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5.10投标人需要目前在国内正常运营的装置规模≥2000Nm³/h和供气纯度≥99.99%的现 场供气制氮项目不少于3个,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六、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6.1 本次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0 万元人民币(可以是银行保函的型式,开具格式见附件1),在招标结束后退还给投标方;

6.2 本次需缴纳  50 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可以是银行保函的型式,开具格式见附件2),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三个月后退还给供方。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2月18日10:00至2025年2月22日17:00(北京时间)。

7.2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7.3  报名时提交供应商报名申请表、报名资料,现场发售地点: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选择网银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将相应款项汇至以下账号:

单位名称: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绵州大道327号

开户银行:中行绵阳市分行营业部

帐号:127 950 465 853

税号:91510700620960125J

电话:0816-2845139/2845549

汇款备注:招标文件采购费用;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将支付凭证截图、报名申请表及报名资料传至邮箱huangjm@lierchem.com,经审核后发送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3月14日 17时 00 分(以邮寄发出邮戳为准)。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3  本次招标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但因邮寄造成的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地址: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15928420190。建议在邮寄包装最外层醒目标注“2025年3月17日17 时 00 分前不得拆封”字样。

8.4   本次投标分段进行:

2025年2月18日10:00-2025年2月2217:00时段:标书售卖阶段;

2025年3月1日17:00前时段:各投标单位需将技术建议电子版传至邮箱huangjm@lierchem.com,过期视为放弃竞标;

2025年3月8日17:00前时段:我司将组织完成技术综合评审并反馈技术评审结果给各投标单位;

2025年3月14日17:00前时段:各投标公司根据反馈的评审意见进行最终纸质版技术建议与商务标投递,过期视为作废;

2025年3月17日后时段:开评标

8.5  开标地点: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绵州大道327号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九、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s://www.chinabidding.cn)、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lierchem.com)上发布。

十、不可抗力条款

若因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项目手续合规合法化等)导致本次招标活动无法继续进行或必须取消,招标方有权决定终止招标流程,且在此情形下,招标方不承担投标方因筹备投标事宜而产生的任何直接、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标书编制费用、差旅费用、预期利益损失等)。投标方应知悉并理解此类风险,不得就此向招标方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或其他权利主张。本条款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其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基地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绵州大道327号

联系人:刘先生/18030988988

招标机构: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经开区绵州大道南段327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5928420190

十二、监督举报  

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全过程接受监督,若存在任何不当行为可直接致电举报,举报电话:贾先生/18909018978。

2025年2月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docx